各市州律师协会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司法局、省直各律师事务所: 近年来,我省律师在规范管理,加强自身建设,充分履行法律服务职能的同时,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典型。根据司法部和厅党委关于扩大正面宣传力度,树立典型、宣传典型,弘扬正气,扩大影响,推动我省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要求,我们拟向各地征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先进典型。现将征集先进典型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先进典型范围 先进典型包括律师事务所和律师: 1、充分履行法律服务职能,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、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中的突出事迹和典型做法; 2、政治坚定,社会责任感强、严格自律、规范执业,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的典型事迹和先进典型; 3、加强管理、加强队伍建设、加强党的建设,在争优创先活动中的典型做法和丰硕成果。 二、具体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律师先进典型的筛选和报送工作,将事迹突出、代表性强、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报送上来。报送的先进典型请于 联系人:吴娟娟 联系电话:027-87238566